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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需相关准入认证(许可)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2 来源:经济发展网 点击次数:282 开发区相关工业企业: 为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兑现开发区有关鼓励企业提高竞争力,支持企业加快国际市场准入相关资格认证(许可)的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源在开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2009年新取得国际市场准入认证(许可)。 二、政策依据 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政策》(杭经开管发[2009]159号)第六条:鼓励企业提高竞争力。对开拓国际市场所必须取得的准入认证或许可,在享受杭州市相关政策的同时,经开发区认可备案,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直接办证(许可)费用50%的资助。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各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需相关准入认证(许可)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在《申请表》上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负责人、经办人签字。 2、《申请表》务必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认证(许可)证书复印件、资格认证(许可)合约或合同复印件、认证(许可)费用支付凭证(或认证机构开具的收款发票)。 3、上报材料装订要求:《申请表》放在第一页,相应证书、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按照《申请表》上的序号一一对应后附在后面。 四、注意事项 1、请于 2、请如实填报,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3、逾期不予申报。 附件:《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需相关准入认证(许可)资助申请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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