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费用补助资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1 来源:经济发展网 点击次数:273
开发区相关工业企业:
为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兑现开发区有关鼓励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的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源在开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2009年新使用未列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三三制”优惠方案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二、政策依据
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政策》(杭经开管发[2009]159号)第三条:鼓励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对未享受杭州市政府电子商务政策的企业,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开发区认定的,给予企业服务年费50%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各申请单位如实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服务费用财政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在《申请表》上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负责人、经办人签字。
2、《申请表》务必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电子商务服务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网络服务年费支付凭证(或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具的收款发票)。
3、上报材料装订要求:《申请表》放在第一页,相应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按照《申请表》上的序号一一对应后附在后面。
四、注意事项
1、请于2010年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至经济发展局投资与工业经济科(注:《申请表》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联系人:章陈凌,联系电话:86910515,邮箱:zhangclzj@163.com。
2、请如实填报,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3、逾期不予申报。
附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服务费用补助资金申请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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